职业IT人-IT人生活圈

 找回密码
 成为会员
搜索
查看: 1705|回复: 18

jQuery技巧大放送

  [复制链接]
Edwin 发表于 2010-4-23 15:1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、关于页面元素的引用
通过jquery的$()引用元素包括通过id、class、元素名以及元素的层级关系及dom或者xpath条件等方法,且返回的对象为jquery对象(集合对象),不能直接调用dom定义的方法。

2、jQuery对象与dom对象的转换
只有jquery对象才能使用jquery定义的方法。注意dom对象和jquery对象是有区别的,调用方法时要注意操作的是dom对象还是 jquery对象。
普通的dom对象一般可以通过$()转换成jquery对象

如:$(document.getElementById(\"msg\"))则为jquery对象,可以使用jquery的方法。
由于jquery对象本身是一个集合。所以如果jquery对象要转换为dom对象则必须取出其中的某一项,一般可通过索引取出。
如:$(\"#msg\")[0],$(\"div\").eq(1)[0],$(\"div\").get()[1],$(\"td\")[5]这些都是dom对象,可以使用dom中的方法,但不能再使用Jquery的方法。
以下几种写法都是正确的:
$(\"#msg\").html();
$(\"#msg\")[0].innerHTML;
$(\"#msg\").eq(0)[0].innerHTML;
$(\"#msg\").get(0).innerHTML;

3、如何获取jQuery集合的某一项
对于获取的元素集合,获取其中的某一项(通过索引指定)可以使用eq或get(n)方法或者索引号获取,要注意,eq返回的是jquery对象,而 get(n)和索引返回的是dom元素对象。对于jquery对象只能使用jquery的方法,而dom对象只能使用dom的方法,如要获取第三个<div>元素的内容。有如下两种方法:
$(\"div\").eq(2).html(); //调用jquery对象的方法
$(\"div\").get(2).innerHTML; //调用dom的方法属性

4、同一函数实现set和get
Jquery中的很多方法都是如此,主要包括如下几个:
$(\"#msg\").html(); //返回id为msg的元素节点的html内容。
$(\"#msg\").html(\"<b>new content</b>\");
//将“<b>new content</b>” 作为html串写入id为msg的元素节点内容中,页面显示粗体的new content

$(\"#msg\").text(); //返回id为msg的元素节点的文本内容。
$(\"#msg\").text(\"<b>new content</b>\");
//将“<b>new content</b>” 作为普通文本串写入id为msg的元素节点内容中,页面显示<b>new content</b>

$(\"#msg\").height(); //返回id为msg的元素的高度
$(\"#msg\").height(\"300\"); //将id为msg的元素的高度设为300
$(\"#msg\").width(); //返回id为msg的元素的宽度
$(\"#msg\").width(\"300\"); //将id为msg的元素的宽度设为300

$(\"input\").val(\"); //返回表单输入框的value值
$(\"input\").val(\"test\"); //将表单输入框的value值设为test

$(\"#msg\").click(); //触发id为msg的元素的单击事件
$(\"#msg\").click(fn); //为id为msg的元素单击事件添加函数
同样blur,focus,select,submit事件都可以有着两种调用方法

5、集合处理功能
对于jquery返回的集合内容无需我们自己循环遍历并对每个对象分别做处理,jquery已经为我们提供的很方便的方法进行集合的处理。
包括两种形式:
$(\"p\").each(function(i){this.style.color=[&#39;#f00&#39;,&#39;#0f0&#39;,&#39;#00f&#39;][ i ]})
//为索引分别为0,1,2的p元素分别设定不同的字体颜色。

$(\"tr\").each(function(i){this.style.backgroundColor=[&#39;#ccc&#39;,&#39;#fff&#39;][i%2]})
//实现表格的隔行换色效果

$(\"p\").click(function(){alert($(this).html())})
//为每个p元素增加了click事件,单击某个p元素则弹出其内容

6、扩展我们需要的功能
$.extend({
min: function(a, b){return a < b?a:b; },
max: function(a, b){return a > b?a:b; }
}); //为jquery扩展了min,max两个方法
使用扩展的方法(通过“$.方法名”调用):
alert(\"a=10,b=20,max=\"+$.max(10,20)+\",min=\"+$.min(10,20));

7、支持方法的连写
所谓连写,即可以对一个jquery对象连续调用各种不同的方法。
例如:
$(\"p\").click(function(){alert($(this).html())})
.mouseover(function(){alert(&#39;mouse over event&#39;)})
.each(function(i){this.style.color=[&#39;#f00&#39;,&#39;#0f0&#39;,&#39;#00f&#39;][ i ]});

8、操作元素的样式
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:
$(\"#msg\").css(\"background\"); //返回元素的背景颜色
$(\"#msg\").css(\"background\",\"#ccc\") //设定元素背景为灰色
$(\"#msg\").height(300); $(\"#msg\").width(\"200\"); //设定宽高
$(\"#msg\").css({ color: \"red\", background: \"blue\" });//以名值对的形式设定样式
$(\"#msg\").addClass(\"select\"); //为元素增加名称为select的class
$(\"#msg\").removeClass(\"select\"); //删除元素名称为select的class
$(\"#msg\").toggleClass(\"select\"); //如果存在(不存在)就删除(添加)名称为select的class

9、完善的事件处理功能
Jquery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各种事件处理方法,我们无需在html元素上直接写事件,而可以直接为通过jquery获取的对象添加事件。
如:
$(\"#msg\").click(function(){alert(\"good\")}) //为元素添加了单击事件
$(\"p\").click(function(i){this.style.color=[&#39;#f00&#39;,&#39;#0f0&#39;,&#39;#00f&#39;][ i ]})
//为三个不同的p元素单击事件分别设定不同的处理
jQuery中几个自定义的事件:
(1)hover(fn1,fn2):一个模仿悬停事件(鼠标移动到一个对象上面及移出这个对象)的方法。当鼠标移动到一个匹配的元素上面时,会触发指定的第一个函数。当鼠标移出这个元素时,会触发指定的第二个函数。
//当鼠标放在表格的某行上时将class置为over,离开时置为out。
$(\"tr\").hover(function(){
$(this).addClass(\"over\");
},
function(){
$(this).addClass(\"out\");
});
(2)ready(fn):当DOM载入就绪可以查询及操纵时绑定一个要执行的函数。
$(document).ready(function(){alert(\"Load Success\")})
//页面加载完毕提示“Load Success”,相当于onload事件。与$(fn)等价
(3)toggle(evenFn,oddFn): 每次点击时切换要调用的函数。如果点击了一个匹配的元素,则触发指定的第一个函数,当再次点击同一元素时,则触发指定的第二个函数。随后的每次点击都重复对这两个函数的轮番调用。
//每次点击时轮换添加和删除名为selected的class。
$(\"p\").toggle(function(){
$(this).addClass(\"selected\");
},function(){
$(this).removeClass(\"selected\");
});
(4)trigger(eventtype): 在每一个匹配的元素上触发某类事件。
例如:
$(\"p\").trigger(\"click\"); //触发所有p元素的click事件
(5)bind(eventtype,fn),unbind(eventtype): 事件的绑定与反绑定
从每一个匹配的元素中(添加)删除绑定的事件。
例如:
$(\"p\").bind(\"click\", function(){alert($(this).text());}); //为每个p元素添加单击事件
$(\"p\").unbind(); //删除所有p元素上的所有事件
$(\"p\").unbind(\"click\") //删除所有p元素上的单击事件

10、几个实用特效功能
其中toggle()和slidetoggle()方法提供了状态切换功能。
如toggle()方法包括了hide()和show()方法。
slideToggle()方法包括了slideDown()和slideUp方法。

11、几个有用的jQuery方法
$.browser.浏览器类型:检测浏览器类型。有效参数:safari, opera, msie, mozilla。如检测是否ie:$.browser.isie,是ie浏览器则返回true。
$.each(obj, fn):通用的迭代函数。可用于近似地迭代对象和数组(代替循环)。

$.each( [0,1,2], function(i, n){ alert( \"Item #\" + i + \": \" + n ); });
等价于:
var tempArr=[0,1,2];
for(var i=0;i<tempArr.length;i++){
alert(\"Item #\"+i+\": \"+tempArr[ i ]);
}
也可以处理json数据,如
$.each( { name: \"John\", lang: \"JS\" }, function(i, n){ alert( \"Name: \" + i + \", Value: \" + n ); });
结果为:
Name:name, Value:John
Name:lang, Value:JS
$.extend(target,prop1,propN):用一个或多个其他对象来扩展一个对象,返回这个被扩展的对象。这是jquery实现的继承方式。
如:
$.extend(settings, options);
//合并settings和options,并将合并结果返回settings中,相当于options继承setting并将继承结果保存在 setting中。
var settings = $.extend({}, defaults, options);
//合并defaults和options,并将合并结果返回到setting中而不覆盖default内容。
可以有多个参数(合并多项并返回)
$.map(array, fn):数组映射。把一个数组中的项目(处理转换后)保存到到另一个新数组中,并返回生成的新数组。
如:
var tempArr=$.map( [0,1,2], function(i){ return i + 4; });
tempArr内容为:[4,5,6]
var tempArr=$.map( [0,1,2], function(i){ return i > 0 ? i + 1 : null; });
tempArr内容为:[2,3]
$.merge(arr1,arr2):合并两个数组并删除其中重复的项目。
如:$.merge( [0,1,2], [2,3,4] ) //返回[0,1,2,3,4]
$.trim(str):删除字符串两端的空白字符。
如:$.trim(\" hello, how are you? \"); //返回\"hello,how are you? \"

12、解决自定义方法或其他类库与jQuery的冲突
很多时候我们自己定义了$(id)方法来获取一个元素,或者其他的一些js类库如prototype也都定义了$方法,如果同时把这些内容放在一起就会引起变量方法定义冲突,Jquery对此专门提供了方法用于解决此问题。
使用jquery中的jQuery.noConflict();方法即可把变量$的控制权让渡给第一个实现它的那个库或之前自定义的$方法。之后应用 Jquery的时候只要将所有的$换成jQuery即可,如原来引用对象方法$(\"#msg\")改为jQuery(\"#msg\")。
如:
jQuery.noConflict();
// 开始使用jQuery
jQuery(\"div p\").hide();
// 使用其他库的 $()
$(\"content\").style.display = &#39;none&#39;;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以上资料从网上转载而来,现发在这里供大家共享。
dab 发表于 2010-5-10 15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莫唁 发表于 2011-4-1 17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多谢楼主分享~
话说我当年 发表于 2011-7-19 10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晕倒.......
天上智喜 发表于 2011-7-21 11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真~~~~~~~~~~
芷馨 发表于 2011-7-21 14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朕要午休了..............
有烟没火 发表于 2011-7-22 10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偶真幸运哦...
秋秋 发表于 2011-7-24 10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个子 没看懂
gz-vps 发表于 2011-7-25 10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啊...刚回来啊...
曾经的小孩 发表于 2011-7-26 12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…没我说话的余地…飘走
江南枫 发表于 2011-7-26 18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哦~~~明白了....
fl 发表于 2011-7-28 10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额~哦........偶无语
天上智喜 发表于 2011-7-29 10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怎么说那?~!
月上萧萧 发表于 2011-7-30 10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相比他连说拜拜的 想法都没了 哈哈
fossil 发表于 2011-8-7 11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IT柏拉图倒真的是...
江南枫 发表于 2011-8-10 10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呵呵 哪天得看看 `~~~~
yoyo 发表于 2011-8-11 14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顶下再看!!!!!!1
爱车车 发表于 2011-8-11 14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真~~~~~~~~~~
钰云 发表于 2011-8-12 10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照你这么说真的有道理哦 呵呵 不进沙子馁~~~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成为会员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手机版|小黑屋|网站帮助|职业IT人-IT人生活圈 ( 粤ICP备12053935号-1 )|网站地图
本站文章版权归原发布者及原出处所有。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。本站是信息平台,网站上部分文章为转载,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,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,但是能力有限或疏忽造成漏登,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。

GMT+8, 2024-4-28 21:45 , Processed in 0.173938 second(s), 24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1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